政府有各種社會職能,要實現這些職能需要大量資金,因此同其他經濟主體一樣,政府也存在自身資金運轉的問題。PPP模式實現融資是目的,加強管理是手段,也是更深層的目的。
PPP模式從資金來源上看,解決了政府短期資金不足的問題,并發揮了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從現金流時間上看,后付費模式也與財政收入現金流更好匹配。乍一看似乎很完美,但從完整項目周期的角度深入思考,如果PPP模式沒有改變項目全生命周期的收益,那么,它其實只是將現有的財政支出向未來推移,而且由于放大了投資,并向社會資本讓渡了部分收益,未來政府面臨的支出壓力更大。當前的地方債黑洞已經難以填補,未來的政府能否承擔如此大的支出負擔?
PPP的核心是效率提升
PPP模式要成功運行,核心是實現項目全生命周期的效率提升。只有實現了全生命周期的收入增加或支出減少,政府推行PPP模式才能真正緩解財政壓力,社會資本才能真正分享到收益,從而有進入的積極性。同時,項目效率的提升,也會讓公共服務更好地運行,符合所有人的利益。
理想總是美好的,但短期內實現效率提升是很難的事情。那么,如果效率沒有提升會怎么樣呢?由于PPP項目大多是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收益率不高,必然要面對成本由誰來承擔的問題。政府推行PPP模式的初衷是解決財政遇到瓶頸的問題,同時還需要投資建設,政府都沒錢了,誰來出這部分資金呢?
一種是政府最不希望的結果——還是政府買單。最直接的方式是,政府向項目提供顯性的財政補貼和獎勵。另一種更常見的方式是通過P P P方案的設計,將項目付款時間向后推延,這樣大部分支出可以由下一屆政府買單。
此外,地方政府對P P P項目提供隱性擔保,實質承擔了大部分項目風險,也是政府買單的一種方式。
另外一種是民眾不希望的結果——大眾買單。最簡單的辦法是,顯性地提高公共服務的價格。政府將基建項目包裝成P P P項目,實質是讓渡了公共服務的壟斷權,政府主動漲價并不合適,但企業卻可以市場化地提高公共服務價格。不過,公共服務項目涉及民生,漲價幅度有限。更為隱蔽的方式是通貨膨脹,政府通過貨幣擴張等方式彌補債務危機,并實現對P P P項目的長期支付,或者對提供長期低息貸款的銀行進行補助。但這種結果,本質上還是大眾買單。
最后一種結果,是社會資本會買單嗎?從政府的角度,這當然是最理想的結果。但對于市場化運營的企業來講,無端增加成本的事情不可行,況且企業可以破產,把長期建設成本轉嫁給市場化企業并不現實。另一類參與方是國有企業(包括銀行),這些機構是目前參與P P P項目的主體,國企不完全是市場化運營,在政策導向下,有可能承擔P P P項目的建設成本。不過,讓國企(銀行)買單,本質上還是政府買單或大眾買單。
PPP項目短期是看不到經濟效益的,如果大量資金涌入這種項目,社會創新、創造的投資就 會受到影響。沒有資金投入到長鏈條的科技孵化中去,專利成果在“睡覺”。現在上馬眾多 PPP項目,都是成熟技術的項目,誰還投科技研發呢?社會資本的困境
從政府的動機切入來看社會資本方,即參與P P P項目的股權投資方。
P P P項目與原有基建項目的本質區別是政府“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債責任。”(國發〔2014〕43號文),表示政府不愿再承擔風險,這樣的項目對于參與的社會資本來說,無疑是風險明顯上升。那么,收益能提高嗎?提高終端服務價格是最直接的方式,但P P P項目多為公共服務或基礎設施項目,由于涉及民生,價格提升的空間十分有限。再看建設周期,P P P項目周期大都很長,動輒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即使成功運營,也只能維持一個長期的較低收益,況且還存在著項目風險和換屆政策風險。
這樣看來,對于社會資本而言,如果沒有效率提高或者其他收益彌補,P P P項目似乎是個高風險、低收益、長周期的投資,這對市場化的企業而言,是沒有吸引力的。這也部分解釋了為什么中央高調推出P P P項目以來,實際簽約率一直較低。
對于社會資本而言,PPP項目雖然看起來是雞肋,但目前的基建項目基本上都變成了PPP模式,這讓市場參與者并不愿意輕易放棄。此外,當下宏觀經濟低迷,新的市場增長點難以尋覓,而政府財政擴張的決心日益增強,PPP市場逐漸擴張,如果找到好的盈利模式,PPP項目未嘗不是社會資本的一項優質標。提升項目的效率固然是最優的方案,但是短時間提高效率是很難的,需要嘗試其他途徑。
增加項目收益。常見的方式是爭取較優的政府條件或補貼,而另一種更高明的辦法是,通過完成P P P項目獲取商業項目的開發權,或將P P P項目與商業項目綜合運營,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這種模式的典型項目是河北固安新城)。
降低項目成本。這是目前市場上較為常見的方式。通過引入較低成本的長期貸款放大杠桿效應,從而提高自有資本收益率。更進一步,可以考慮引入更低成本的險資、社保資金或者政府專項資金等。前期推行順利的PPP項目,大都有低成本融資進入。
縮短項目周期。這是工程建設方常常追求的。雖然PPP項目收益率低,不過其中的工程建設項目卻有較高的利潤率。因而,通常工程建設方參與P P P項目就是著眼于短期工程利潤,并無意長期運營。在建設開發結束后,工程建設方往往就會考慮退出。所以,一些建設方參與P P P的熱情很高,但在S P V(在證券行業,指特殊目的載體)中的參股卻很有限,只是借機攬下全部的工程項目。
另外,一些參與方也試圖通過資產證券化、政府回購等方式退出。
降低項目風險。雖然PPP項目的收益率不高,但如果風險可以同步下降,作為一項長期微利的項目,還是有一些市場化企業愿意參與。因此,在實際項目中,社會資本方常常試圖獲得政府的信用背書,以降低項目的風險。
在政府大力推行PPP模式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為了順利推行項目,實現簽約率目標,也常常對項目進行各種隱性擔保。
PPP還是那個PPP嗎?
PPP模式推廣的誘因是政府財政危機,而PPP項目落地的過程,實質上是政府、社會資本和民眾各方博弈的過程。對于各方而言,當然最優的選擇是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實現效率買單,最終多方共贏,這也是PPP的核心要義,是“真PPP”。但實際運行中,由于項目風險變大、周期長、終端價格又難以提升,因而,除了少數有運營價值的項目之外,大部分的PPP項目都由國企參與,而國企提升效率的能力有限,因而大部分PPP項目都面臨著固有的建設成本和風險,由誰來承擔的問題。
讓市場化企業來承擔建設成本是不現實的。實際項目中,社會資本參與方也確實在很努力地將成本和風險轉嫁給政府、銀行或國有企業,或者是通過PPP項目作為籌碼,換取回報更為豐厚的商業項目。前一種方式實質是政府買單,而后一種方式實質上是大眾買單。
從政策的細微變化上,可以發現政府在推廣PPP模式不力的情況下,政策思路在悄然轉變。從最初明確提出政府不再擔保,并要求融資平臺不得參與當地PPP項目,到后來不斷加大項目的補貼力度,再后來通過設立產業支持基金的方式對項目進行背書,最后索性規定融資平臺規范化后可以參與當地PPP項目,這是政府對項目的隱性擔保。可見,從政府的角度,慢慢也在接受PPP項目最終由政府買單的現實。
政府有能力買單嗎?政府推行PPP模式的初衷是財政困難,同時還需要花錢建設,眼下都已經沒錢了,將來會有錢嗎?如果PPP模式只是將現有的財政支出向未來推移,而且由于通過杠桿效應放大了投資,并向社會資本讓渡了一部分收益,未來政府面臨的支出壓力更大。在這樣的情況下,表面上是政府買單,根本上還是大眾買單。
在多方博弈中涅槃重生
目前,如此大規模上馬的PPP項目,最終竟然都是將政府的債務危機放大并向后推移,進而由大眾買單。這樣的結果,民眾不會允許,政府也不會允許。
應如何化解?事情發展到無路可走的時候,往往就是倒逼改革的時候。PPP模式若想獲得成功,只能靠激發社會活力,實現效率提升。目前參與的“社會資本”主力是國有企業,這與我國的社會制度密不可分,也是多方博弈的結果。但是,借鑒國外的經驗,這第二個“P”是“私人資本”,是具有較強盈利能力的市場化主體,是可以將PPP項目的效率提高的。
那么,如何提高社會資本的項目運作能力,進而實現我國PPP項目的效率買單?這個問題,當前不是沒人去想,只是還沒有被逼迫得那么緊急,隨著PPP項目進一步推進,到隱藏的風險逐漸暴露的時候,效率問題一定會得以解決。最有可能的結果,應該是大眾和效率各買單一部分。同時,公共服務的質量得到明顯提升。
道阻且長,行則將至。其實,PPP模式一直在路上,我們又有什么理由總是擔心最終到不了終點?(作者:文/ 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曉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