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建設領域的日趨嚴重的工程款拖欠問題已經引起了整個社會的廣泛關注。文章從建筑市場環境、企業的法律意識等方面分析了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并著重對現存的問題做了探討,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 工程拖欠款;成因;對策
【中圖分類號】 D923.3【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007-7723(2005)04-0131-02
近年來,我國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的現象愈演愈烈,已經嚴重地影響了建筑業的發展,同時也給社會帶來了種種不穩定因素。據2004年8月建設部公布的數據,全國累計拖欠工程款3660多億元,其中截止2003年末,全國共有12.4萬個竣工項目,拖欠總金額1756億元。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拖欠工程款的實際數額是相當驚人的,它已經成為阻礙建筑業健康發展的一個嚴重問題。
一、建設領域工程拖欠款的主要成因
(一)建筑市場環境不規范,供求關系失衡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步伐的加快,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從業人員涌入到建筑市場中來,加上農村施工隊伍的迅速發展,使本來就供過于求的建筑市場競爭更加激烈,惡性競爭的現象也是屢屢發生。業主與施工企業間已經失去了本應有的平等地位,一些業主往往在合同中附加一些不平等條款。施工企業自是有苦說不出,就是東挪西借墊資承包也要做下去,因為沒有工程就沒有盈利,企業也就無法生存下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冒著極大的風險尋求企業的生存之路,這就為以后的拖欠工程款埋下了隱患。
(二)政府投資建設過于盲目,不切實際
現在拖欠的1756億元工程款當中,政府項目拖欠占了36.7%。政府拖欠的最主要的項目一個是市政工程,拖欠款大概是265億元;第二個是教育工程,這方面拖欠總額是155億元;第三個是交通工程,拖欠總額是122億元。可見政府項目拖欠工程款現象已經十分嚴重,成了我國工程拖欠款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負債建設的發展模式,確實令許多城市取得了較大的發展,有著比較明顯的效果。但是也有一些不負責任的重復建設和并沒有實際效用的無用建設,一些所謂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更是以拖欠工程款來彌補財政上的缺口。由于城市建設項目投資數額巨大,回收周期長,少數城市還以新債償舊債,滾動負債的方式來搞城市建設,這種現象進一步加劇了工程款的拖欠。
(三)建筑企業法制觀念薄弱,合同簽訂與管理存在問題
一些建筑企業雖然知道拖欠款可以靠法律來解決,但在實際遇到問題時并不愿意訴諸于法律,一是怕引起糾紛影響與業主的關系及在其它業主心中的企業形象,二是打官司需要牽扯到大量的人力和財力,耗費時間比較長,且即使勝訴也不一定能夠順利的執行。而相關法律的不健全及其適應性不強也給一些業主制造了鉆空子的機會,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制造了困難。作為工程項目建設的法律依據而存在的合同,也沒有引起一些建筑企業的重視,企業中負責簽約的人員大多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對合同缺乏周密細致的考慮,僅僅以爭得工程為目的,為以后合同的實施埋下了隱患,也給最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制造了困難。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一些企業并沒有指派專人負責,以至于沒有及時的發現業主的違約行為,也沒有詳細的記錄,也就失去了索取工程款時有力的書面證據。
(四)信用體系不健全,誠信意識薄弱
信用是社會運行的基礎,也是企業發展的最基本的要求,在建設領域里誠信經營更是顯得無比重要。但由于我國的市場經濟發育不完善,信用經濟發展較晚,以信用關系為紐帶的工程擔保制度還未形成,建筑企業缺乏基本的信用意識和信用道德觀念。加上國家的信用體系還很不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失信懲罰機制不健全,導致企業的經營行為得不到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市場交易秩序混亂,“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風氣在建設領域盛行,少數企業甚至將拖欠工程款作為一種經營的手段,丟失誠信,棄合同于不顧,在拖欠之路上越走越遠。
二、解決拖欠款問題的對策
(一)控制城市的盲目投資建設與房地產的過度開發
在所有工程拖欠款中,政府欠款與房地產公司的欠款占了很大一部分。一些政府盲目地搞建設,自身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數額龐大的工程款,而城市建設工程資金回收周期長,容易出現問題。所以對于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必須堅持量力而行搞建設的原則。要根據其財政收入狀況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并且要建立有效的償債機制,嚴禁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來轉嫁資金不足的風險。還應當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與審查,充分利用各種限制條件控制盲目的建設和重復無用的建設,減少拖欠款發生的隱患。而在項目的建設過程中,要實行直接由財政部門撥付工程款的做法,做到專款專用,防止資金被挪做它用。針對一些房地產企業盲目投資、過度開發而導致拖欠工程款的現象,則應堅持從源頭進行治理。對房地產企業及其開發的工程項目實行嚴格的監督與管理,并逐步實行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聯合金融、工商部門等相關機構對所開發項目拖欠工程款的房地產企業進行制裁,情節嚴重者應予以嚴懲,盡可能減少工程款拖欠的可能性。
(二)建立健全信用體系,加強建設領域的誠信建設
誠信作為個人及企業行為的基本準則,正在越來越多的為整個社會所重視。針對建筑業而言,僅僅有社會上的道德的約束是不夠的,還應積極的采取措施促進行業內的信用體系的發展。一是要大力的發展行業內的資信評估,對企業、個人及銀行的信用進行評級,從而促進它們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始終嚴守信用,保持良好的信用狀況,資信評估業在我國尚不成熟,需要相關部門的大力扶持以及社會的監督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二是要大力推行工程擔保制度,主要包括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承包商履約擔保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擔保制度,為工程款的償還提供有力的保障。信用體系的建設,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能只靠外界的管理與督促,只有依靠行業內每一個企業、每一個組織以至每一個人的自覺自律的行為,才能形成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建筑業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
(三)完善法律法規,加強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力度
無規矩不成方圓,針對建設領域的法律法規應當盡快的得到完善,對惡意拖欠工程款的單位應給予嚴厲的打擊,也只有嚴厲的處罰和嚴謹的執法才能整頓行業內的各種不良風氣。另外,還應加大監控的力度,杜絕資金不到位的工程進入市場,爭取將拖欠工程款的源頭堵死,防患于未燃。政府及相關部門應該聯合起來,共享各種有用信息,用強制性的手段從根本上遏制住拖欠款的產生和發展。
(四)強化合同管理,提高建筑企業的法律意識
在目前的供求不平衡的市場環境中,施工企業往往需要犧牲一些小的利益才能爭攬到工程項目,但合同管理作為預防工程拖欠款的最基礎的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應當處處小心,對于工程款的結算方式、時間及數額等細節問題一定要明確的體現出來,相應的違約責任也要隨之確定。如果業主要求墊資,更應謹慎小心,嚴防落入陷阱。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應注意對業主拖欠工程款的各種資料和信息的收集和記錄,一旦出現糾紛,可以憑借這些證據及時的訴諸于法律,尋求法律的公正裁決。
(五)建立長期有效的拖欠款解決機制
拖欠工程款是長期以來形成的建筑業的一個頑疾,拖欠數額巨大且范圍極廣,要完全遏制住這種現象需要多方面的長期努力,短時期的集中清理和整頓很難根除。這就要求我們建立長效的拖欠款解決機制,從拖欠款產生的源頭開始,一步步的對其進行有效的治理,通過制定各種行之有效的規定和標準防止反彈,從而干凈徹底地將拖欠工程款這一建設領域的頑疾根除,為建筑業更好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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