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如何定價與經營芻議 北京的城鐵(俗稱輕軌)已部分建成并經營,這會緩解北京交通運力不足狀況,并方便居民。但城鐵如何經營,對未來城鐵的作用及其發展,有重要的意義。探討市場經濟條件下城鐵運營的方式,對推動改革是極為重要的。 在計劃經濟之下,城鐵和其他市內公共交通一樣,屬于一種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收取低價格,并由政府財政進行補貼。但歷史證明,這種運營方式效率低下,市內交通擁擠,并不成功。其實不僅計劃經濟下,政府經營公共交通不成功,就是在市場經濟國家中,由政府經營公共交通者,成功者也很少。即使公共交通狀況好的,也是政府大量補貼,效率并不高。 市場經濟的一個原則是能夠交給市場去做的事,盡量交給市場,只有市場做不了的,才由政府去做。一般說來,市場經濟中的政府要提供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純公共物品,如義務教育、國防、立法、基礎科學研究等,無法由市場提供,只能由政府提供,政府用稅收來提供這些純公共物品。但另一種公共物品是混合物品—即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變為私人物品。高速公路就是一例。高速公路可以作為純公共物品,由政府用稅收修建和維護,免費使用,美國等發達國家都是如此;但也可以由政府修建,實行收費還貸,公民有償使用,我國的高速公路就是如此。市場公共交通也是如此,既可以由政府提供并經營,作為一種社會福利,實行低收費,也可以進行商業化經營。 對于市內公共交通這類混合物品,采取哪一種方法經營,還是取決于政府財力。如果政府財力充足,把公共交通作為一項對居民的福利,未償不可。但即使政府有錢,由政府把公共交通作為公共物品來經營也會引起兩個問題:一是由政府經營,或由政府交給國有企業經營時,會引起效率低廠,經營成本高。美國紐約的地鐵曾有一個時期由紐約市政府經營,結果運營成本高,市民不滿意,交給私人企業經營之后,成本下降,票價還低于政府經營時,而且效率高;二是由政府補貼公共交通實際上是一種不平等的暗補,誰利用這種公共交通多,誰受益,這會引起公共交通擁擠。所以,在市場經濟國家,盡量把公共交通這類公共物品變為私人物品,交由私人企業經營。我國在改革中,許多城市把公共交通交給股份制企業、外資或私人企業經營,也取得廠良好的結果。北京市也不乏這種成功的事例。 我主張,北京新建成的城鐵也不要由政府“親自”經營,也不要由政府控制的國有企業經營,可以組建股份制的城鐵公司,由這個公司去經營。這種公司可以由政府出資,也可以由外資與私人企業投資。它應該是現代公司,而不是傳統的國有企業或政府一股獨大的企業。這種公司可以購買、承包或以其他形式擁有城鐵的部分或全部產權,這就是實行市場化經營。 我之所以主張城鐵走市場化經營之路是出于幾點考慮。第一、政府可以更快地收回投資,并可以用這些錢再去修建更多的城鐵和發展城市交通。第二、企業按市場原則進行經營,實現自負盈萬,甚至可以獲利,這就減輕了政府財政壓力,把原本用于補貼城鐵經營的錢用于其他事業(如發展教育、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第三、企業經營比政府經營效率高,可以保證城鐵更有效地運行。 由企業按市場化原則來經營城鐵,不僅需要政府轉變觀念,放棄全能的觀念,不要再“包打天下”,而且也要居民改變觀念,不要再把公共交通作為一種福利,而作為一種要花錢購買的服務。因為在企業經營時,它不僅要自負盈虧,而且還應該有利潤。這不僅要求企業提高經營效率,而且不能實行低價格,要按市場供求關系在政府指導之下決定價格。 居民觀念的轉變是極其重要的。多少年來的計劃經濟使人們習慣于享受低價格有補貼的公共交通。2002年8月29日,北京市曾就城鐵價格問題舉行了有人大、政協、工會和街道辦等部門代表參加的“城鐵票價聽證會”。 會上的主流意見是主張實行低價格,實行有優惠的月票、季票、年票,把城鐵作為公益事業加人優惠力度,由財政進行補貼等,這正反映了部分居民觀念的滯后。 居民作為消費者總希望得到質優價低的物品或服務是十分正常的。但世界上沒有免費午餐,既想公共交通服務好,又想少花錢,市場經濟下哪有這樣的好事呢?市場經濟下價格最低要等于成本,通常應該高于成本,使企業投資有利可圖。定價不是以低為原則,而是取決于生產成本。月票等制度已被實踐證明是失敗的,京城出現的倒賣地鐵或公交月票正說明這種制度的失敗。一張月票可以盡情坐車也是不公正的,有月票的人得到的享受,實際是由其他納稅人為他出錢的,而且,希望財政對城鐵進行補貼,也不現實,北京市財政并不是有錢沒地方用,需要用錢的地方還很多。把這種用干補貼城鐵的錢去發展城市交通,不是更有利于全體市民嗎?為什么要用納稅人的錢去補貼少數坐城鐵者呢?而且,一個靠補貼的企業能有效率嗎? 市場經濟改革要靠全體人民的理解與支持。市內公共交通走市場化之路是改革的重要步驟之一。從根本上說,這種改革有利于公共交通事業的發展,是符合所有人的利益的。從坐車者的角度看,少花錢當然是好事。但從整體和長遠來看,只有讓城鐵按市場化原則發展,才有北京公共交通的更大發展,我們每一個人才能坐上更方便、舒適、便宜的車。這正是市場化改革最終有利所有人的原因所在。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站在整體和長遠的立場上,支持市場化改革一一哪怕這種改革損害了少數人的短期利益。改革是有代價的,只想享受改革的成果而不想付出哪怕一點點代價,是不現實的。這就要求消費者也改變觀念。 當然,按市場化原貝II經營城鐵,企業也不會把價格定的很高。因為,無論城鐵作為一個企業的壟斷力量有多強,它的定價仍要受到市場的制約。市內公共交通不僅有城鐵,還有公共汽車等。這些不同的市內公共交通形式是互為替代品,它們之間仍在競爭。如果城鐵定價太高,人們就會選擇其他公交形式,甚至自己騎車上下班。城鐵在定價時一定會考慮到整體公共交通收費水平,以及它與其他公共交通形式的相對價格水平。城鐵要想在與其他公共交通形式的競爭中成功,還必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降低價格,這也是市場經濟的規律。 城鐵畢竟比其他公共交通更方便、快捷,也有一定的壟斷性,而且,居民對公共交通的需求是缺乏彈性的。因此,城鐵實行市場化經營,并不是由它們自己定價,而要在政府指導下定價,這是壟斷企業實行政府指導定價的原則。政府應該既考慮到經營者的利益,又考慮到消費者的利益,指導城鐵經營者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價格。這次舉行城鐵票價聽證會就是政府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以便使價格更合理。但價格并不是由價格聽證會決定的,不能僅僅由消費者代表說了算,更不能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定價權應該仍在城鐵經營者手中,但它仍要在政府指導下運用這種權力。 另一方面,我們也要考慮到,乘坐包括城鐵在內的公共交通工具者,還是以中低收人為主。如果城鐵價格過高,會對他們不利,不實行月票,也會使他們支出增加。而且,對許多人來說,乘坐城鐵還是缺乏彈性的。這并不是實行城鐵低定價的理由,但政府要考慮到這一部分人的實際困難。從長期來看,解決低收入者乘車困難的出路還在于發展經濟,使這部分人的收人增加。從短期來看,也并不是通過定低價或實行有優惠的月票,而.是變暗補為明補。這就是說,政府不是補貼城鐵經營者,讓它們能夠實行低價,而是把這種補貼給予低收人者。或者說用省下的補貼城鐵經營者的錢來提高最低收人保障水平,或者對一部分離不開城鐵的低收人者(如下崗工人或無收人保障的老年人、殘疾人)發放一定的交通補貼。無論是哪一種補貼低收人者的辦法,都比實行低價,山政府補貼城鐵經營者好,更比由政府把城鐵作為社會公益或福利事業來經營好。 城鐵的經營與定價涉及到廣一大群眾的利益,引起廣泛的關注是正常的,各方代表在聽證會上暢所欲言,也反映了群眾的呼聲,定價也應該聽取更多的意見。但這與市場化改革從根本上說并不矛盾,市場化改革代表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所以,城鐵的經營與定價一定要堅持市場化方向。